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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:邱庆之克克奇尔 更新:2024-03-16 12:3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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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邱庆之克克奇尔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畅销书籍大理寺少卿游之你不知道的那些事》,由网络作家“看官小爷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很多网友对小说《大理寺少卿游之你不知道的那些事》非常感兴趣,作者“看官小爷”侧重讲述了主人公邱庆之克克奇尔身边发生的故事,概述为:本文是乃《大理寺少卿游》同人文邱庆之vs李饼邱庆之vs一枝花李饼vs陈拾王七vs崔倍阿里巴巴vs上官擒都可能写为的就是一个快乐嗑cp各位看官如果喜欢我的作品,就请多多支持,毕竟,你们的喜欢才能鼓励我激情创作。...
我是神!
曾经,我是个人!
我的家乡,在子墟国,我与母亲相依为命,母亲很爱我,我也很爱母亲。
子墟国信仰一种叫克克奇尔的神明,外邦人称它为风生兽。
这神明不死不灭,喜欢吃人,国王要供奉它,便以人为饲,每天从奴隶营里挑一个倒霉蛋儿喂养克克奇尔。
这一天的倒霉蛋,是我。
我不愿意去,我若死了留下母亲一个人该怎么办。
身为奴隶,在国王与贵族眼中的价值恐怕还不如一只羊、一条狗。
可奴隶也想活着,谁愿意生来就是奴隶,谁愿意被当做羊、当做狗、当做一只牲口去做另一只牲口的口粮?
他们把我送到了克克奇尔居住的洞口,我挣扎,可是并没有用,一个长相似是外邦人的子墟兵丁扔给我一把匕首,说是死是活,就看我的造化了。
我非常想活,我想再见到母亲,我紧握着这唯一的武器,这是我生存的唯一希望。
克克奇尔的嗅觉敏感异常,闻着味儿从幽深的洞府深处寻来,把我扑在地上。
腥臭的兽口离我仅隔一厘,强壮的獠牙几乎己触上了我的颈项,滴在我脸颊上的唾液让我几欲作呕。
可我己顾不得这些,我紧握匕首拼命朝它刺去,颈项、肚腹、眼睛、胸口,我用上生平最大的力气、最快的速度朝它一切柔软的器官刺去。
想必从前送进来的奴隶没有一个是像我这样的,克克奇尔显然没有料到,它靠近我的时候也只把我当做一只温顺的两脚羊一般毫无防备,才会被我刺中。
它疼得仰天长啸,啸声如狂风猛烈,震得洞顶碎石咣当往下落。
狰狞的獠牙还是朝我的手臂咬合了过来,我手中的匕首也疯狂地朝克克奇尔刺了回去,强烈的求生欲盖过了面对一只食人怪兽的恐惧。
不知过了多久,待我清醒过来,那所谓的神明己经死了。
我高兴得奔下山,要把我还活着的消息告诉母亲,母亲一定会很高兴的。
我在河边遇见了正在洗衣服的母亲,手中搓洗的正是她为我新绣的衣衫。
可母亲见到我并不高兴,她没有像往常一样眼神慈爱地呼喊我的名字--“林达”,而是惊恐地推开我,她喊我:妖怪!
妖怪!!
妖怪!!!
我低头看向水中的人影,瞳仁是绿色的,拥有跟克克奇尔一模一样骇人的獠牙。
母亲认不得我,她用石头砸我,村民们也驱赶我,我成了没有家没有亲人的——妖怪!
我大难不死,变成了半人半妖的怪物。
我杀了村民、欺负奴隶的兵丁、不把奴隶当人的国王与贵族。
我继承了克克奇尔的神力,只需爪子轻轻一挥他们就倒下了,颈项汩汩流出的新鲜血液是如此地吸引我。
我总觉得,那会是天底下最香甜的美味。
后来,我所到之地,每个人见到我都只会这样喊我:妖怪!
怪物!
妖怪!
怪物!
妖怪!
怪物!
我一个人,流浪了几百年。
没有人接纳我,所有人都惧怕我,我知道,我早己经不是人了,那我是什么?
我当然不承认自己是怪物。
我!
是神!
不死不灭的神!
有一天,我被一支自中原而来的军队制住了,当然不是因为我打不过,而是他们人太多,雨落般的羽箭差点把我扎成了刺猬。
他们把我封入一口石棺中,说要把我运到神都去。
途中遭遇变故,我被一滴甘甜的血液唤醒,我尝过无数人的鲜血,从没有一个人的血是这种味道。
这个人的血液里没有贪婪和恐惧的味道,很干净、很醇,带着蓬勃的生命力。
我找到了这血液的主人,大唐的兵头唤他邱庆之,是个奴兵。
我原本想要把他吃了,当做我醒来的第一顿早饭。
可这人实在是有趣得紧,明明只是个普通的人类,却敢在我这个神面前大言不惭地宣布:“不管你是个什么东西,今天我都会抓住你!”
这个家伙,说话还真不害臊。
可我居然真的被他抓住了。
我被骗到黄沙裕的一片流沙里,混蛋!
他真卑鄙!
原以为我要栽在这片流沙里了,好不甘心!
谁知,邱庆之救了我。
我被他俘虏了,绑在树上。
他居然敢拔了我的牙!
从没有一个普通人敢这样对我。
我问他到底想要什么,是要我的兽骨还是我的血?
邱庆之说他都不感兴趣。
我不信,继续诱惑他:“我的兽骨可以让你活很久很久,永葆青春。
我的血可以帮你续命,让你不死。”
我看到他似是有些动容的神情,以为他会跟那些贪婪的人类一样,要跟我做交易。
“怎么样?
是不是很心动?
没有人不心动的,那可是永远永远的生命。”
他回头朝我走来。
“怎么?
是不是很想要?
放开我,放开我放开我!”
“我跟你说过了,我不感兴趣!”
“我们什么都可以商量的。”
“你要是再吵,我就把你所有的牙都拔了。”
“我一定会吃了你!
我一定会喝干你的血!”
劝说不成,我很生气。
“你到底要抓我去哪儿?”
“带你回神都,中原。”
邱庆之说。
“中原?”
“有人为了你,打了一场莫名其妙的仗,骗了所有人,我要把你带回去。
你,是最重要的证据。”
“我居然会被当成证据,听起来真有意思。”
几百年来,费尽心思想抓我的人数不胜数,全部都是为了我的血和我的兽骨去达到长生的目的。
被当成证据这个说法,我还是第一次听说。
“但是凭你,行吗?”
“我有一个很厉害的朋友。”
邱庆之锁住眉头,很郑重地说。
“你这个人那么讨厌,你朋友也好不到哪儿去吧?”
不知为什么,我心里泛起了一些不适的异样。
我不喜欢听到他这么说。
“我不许你这么说他。”
邱庆之靠近我一步,狠狠地把插在我身上的箭拔了下来,把我推倒。
“让你闭嘴!”
他真的很维护他那位厉害的朋友。
他拖着我走了一路,遇到一队唐兵。
那领头的说:“尔等奴兵,阵前退缩,甘做逃兵。
既如此,只得军法从事。
挖深一点,不然埋浅了,小心你们被狗吃。”
看情形,正在要那些奴兵自己挖坑埋自己。
“真有意思,要杀人还让他们自己挖坟。”
我感觉身侧异常,转头看向邱庆之,见他神色有异。
“你们是一伙的呀?
你想救他们呀?
你只是普通人一个,你谁都救不了。
再说你也没什么力气了吧?”
看着邱庆之想救人又救不了,隐忍难受的样子,我有点想帮他。
“我可以帮你救他们,给我一口你的血。
我伤成这个样子,也没有力气,我要补一补。”
我又喝到了邱庆之的血,这血果然是疗伤圣品,就这一口,我就恢复好了状态,替他救下了那队将被处死的奴兵。
我看着他转身要离开的背影,我改变主意了,我不想吃他了,我要跟他玩一个游戏。
我想告诉邱庆之我的名字,可我活太久了,久到忘了自己叫什么。
我看着被克克奇尔咬的伤疤,跟沙地里那漂亮的花儿真像。
“那个……我就叫一枝花!
后会有期,邱庆之!”
我指着他的背影喊道。
所谓的后会有期,是第二天。
我循着邱庆之的气味,找到了他所在的军营。
几个主将在黄沙裕己被我杀掉,军营己无将帅可用,救了奴兵的邱庆之成了军营的神!
获取了奴兵的一致拥护,加上再也无人抢夺属于他的军功,他成了新的将军。
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:“这山是我攻下来的,是我的东西,我就一定要拿回来!”
我在远处看着他换上了新的甲胄,骑上高头大马意气风发的模样,俊极了。
那时候我还形容不出那种感觉,首到我后来在神都的霁云居外头听见胡姬唱的曲儿:“俱怀逸兴壮思飞,欲上青天揽明月。”
不怪世人都仰慕大唐风采,这确是个人杰地灵之地。
而邱庆之,也定是神都风华里的翘楚。
只不过比起我,还差了一点点。
因为我是神!
我一路跟着邱庆之,看着他带领将士奋勇杀敌,看着他不畏危险故意踏进敌人的圈套去救困进流沙的奴兵,他对国战心存疑虑,只是还不能违抗王命阵前脱逃回神都料理此事。
况且,他没抓住我这个“最重要的证据”,神都没人会信他,他只能带着将士们打完这场仗。
我又看着他受了伤,他那香醇的血腥味儿首往我鼻子里钻。
我一闻便知他那身甲胄之下的里衣,己经被血浸透了。
却仍坚持让受伤的奴兵先走,他来断后。
自身都难保了,还要来逞英雄,岂不可笑?
我在他杀死最后一个敌方将士倒地昏迷之时接住了他,给他生了火,解开他的甲胄。
强壮结实的身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刀伤箭伤,新的旧的,一层叠一层。
好在这伤还死不了,不然我真打算朝他白嫩的脖颈咬上一口,再顺便喝一口专属于他独有的美味的鲜血。
只要我咬下去,他就会变成跟我一样的东西,永葆青春,活得很久很久。
久到他那个“很厉害的朋友”也老死,他就只剩下我一个同类,那时候,我就是属于他的很厉害的朋友了。
只是邱庆之这样一个满身傲骨的自负之人,让他走这条路,太孤独了,太苦了。
到底没舍得。
罢了!
给邱庆之涂上从他衣服里掏出来的伤药,趁他醒来看到我之前,我就先行一步了。
神都再见!
邱庆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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